四、評鑑實施方案評鑑的實施可以分為內部評鑑(學校本位評鑑)與外部評鑑兩種。內部評鑑由各校自行辦理,即各校自己訂定評鑑項目與指標,自行辦理,社區大 學全國促進會協助;外部評鑑可以由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辦理。評鑑的實施可以分為三階段:近程:協助各校進行內部評鑑。以問題診斷、協助輔導為主,監督考核 為輔;各校自由選擇參加與否,自由選擇評鑑項目與指標,局部施行;界定為實驗性質,結果不對外公佈。中程: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併行,協助輔導與監督考核並 重。內部評鑑各校自行施行;外部評鑑各校自由選擇參加,自由選擇評鑑項目,結果對外公佈。遠程: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併行,協助輔導與監督考核並重。內部評 鑑各校自行施行;外部評鑑,全促會之社大團體會員均需參加,所有評鑑項目均需施行,結果對外公佈。
五、評鑑分類、項目與指標草擬中的評鑑分類與項目,詳如附表。首先必須針對社區大學的發展目標,訂定出合宜的評鑑分類、項目;同時針對每個評鑑項 目,訂定有效的評鑑指標。評鑑制度可以促進社區大學的深化與專業化,亦可作為政府部門經費補助的參考,同時評鑑指標會對社區大學發展方向產生導引的作用。 然而評鑑指標的訂定並不容易,且難以量化處理。社區大學是非營利的學習機構,無法用招生人數來衡量辦學的績效;有理想性的辦學風格,未必能迎合市場的需 求。反之,招生不佳,亦不能完全歸咎於課程曲高和寡;教學方法未能切合一般民眾,亦是重要原因。透過評鑑指標的評量,可以使校務經營的諸多問題能被正確瞭 解,進而能協助各社區大學增進組織效能、提昇辦學績效。評鑑指標是要隨著社區大學的發展,不斷累積經驗,逐步修正建立起來;當我們有能力設計出妥切的評鑑 指標,其實就表示我們已經知道如何經營社區大學了。內部評鑑之評鑑指標由學校自訂,外部評鑑之評鑑指標由評鑑單位訂定。評鑑的實施需注意避免社區大學的一 元化,戕害各類型社大的多元發展;因此,評鑑指標應根據不同社大的發展特色與城鄉差異,分別訂定適合的評鑑指標。
附註:有關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推動社區大學評鑑事宜,目前還在規劃階段,本文所提出的想法,尚未提全促會相關會議討論通過,並非定案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