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學在社區事務中的可能角色---以學校教育的社區參與為例
文/李天健 2009.1218
至於「社群」之形成,則有賴於社大與民間團體之結合,由民間團體以社大為場域,進行組織發展工作,充分開展其結合與整合社區資源的角色,透過活動與資源的 分享,發展社區成員之間的網絡關係。「區域性家長資源中心計畫」便是上述思考的產物。這個計畫將以目前若干已在家長運動方面累積相當經驗與能力的家長團體 為主要推動者,在各自的區域內與社區大學合作設置區域性的家長資源中心,並向教育部尋求政策支持,提供一定期限(例如五年)的推動經費支援,其主要工作方 向有: 1. 主動提供該區域各校家長會相關運作與發展所需資源,包括課程規劃、活動安排等,例如家長會幹部研習、班級家長會領導效能訓練、教評會、教科書選定與校務會 議等校務的參與、刊物發行等。 2. 提供該區域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相關資訊服務。 3. 引進各種有助於區域內教育發展的議題與資源,例如戲劇教學、生命教育、科技整合、地方文史、兩性平權…等,以活化學校的辦學與教師的教學,也協助家長發展 具有前瞻理念的教育觀。 4. 促進區域內各種教育交流,包括家長(會)之間、家長與教師、學校與社區、學校與學校等,結合區域內進步的家長、教師、校長與關懷社區人士,例如文史工作、 環境保護、兩性平權等,發展有進步性以及資源整合功能的社區教育網絡。社區大學發展公民社會的實踐與發展,在宏觀層面上,固然需要結構性條件的支持,然而 其作為社區資源結合與整合的角色,在社區事務的各個局部領域中,仍有可能經過適當的策略與方案,掌握住客觀條件,開展新的運動形式與內容,逐步在社區內形 成開放性的社群,成為對社區事務的主要影響力量。社區大學的可能性尚在開展之中,它需要更多的構想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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