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素貞
社區大學的校務會議,有別於一般大學校務代表以教授、行政人員為主,在比例上講師/學員/行政人員各佔三分之一,形成社區大學最高決策機構,希望達成講師、學員、行政單位共同治校的理念,亦是社區大學催生公民社會的民主實踐之內部推行的一環。
不過,反省永和社大幾學期的校務會議,仍有許多困難需要努力克服解決,或許反應的是整個大環境的民主課題。制度面的設計永和社大的校務會議章程,是由社大 原始構想者黃武雄老師提出草案,經過工作人員的會議討論,並在兩次公共論壇中提出,廣納學員講師意見方定案。而後依據章程進行講師互推和學員代表推舉的過 程。講師代表依課程類別而有相對的名額,分別是人文課程二名,社會科學課程二名,自然科學課程二名,生活藝能課程三名,社團諮詢顧問二名代表,共計十一 名,由各類別課程講師各自推舉。學員代表則由學員自行登記或推薦登記,再於文化夜市由登記學員自我介紹、發表想法後,由學員票選產生十一名學員代表。每學 期初及學期末各舉行一次校務會議,議決相關重大校務決策,諸如「通識選課規定」(註)、開設語文課程….。學期末的校務會議則同時進行學期課程總檢討,檢 討整學期課程狀況。
校務代表每一年改選一次。同時校務會議產生「講師聘審委員會」(講師代表三名,學員代表二名,主任及行政代表一名)執行課程規劃與講師聘審工作,另有「申 訴及仲裁委員會」(學員代表四名,講師代表三名)處理講師或學員爭議事件,「社團經營委員會」(講師代表二名,學員代表二名,行政代表二名)推動公共性社 團相關事務。制度面的設計,期待的是落實社區大學三方面的主体:學員、講師、行政單位,協同經營社區大學的理想,校務會議的召開也排定於公共論壇時間,排 除封閉性會議,開放給關心校務的學員及講師自由列席,同時參與討論。參與民主的構想社大校務會議開放的形式與協同經營的概念,並非模擬現行「代議政治」的 方式而來。事實上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如說是針對當代代議民主弊病的反省。現今的民主,不外是「選舉」、「投票」。可是,反問選舉投票真能使人民作主嗎?許 多人可能感觸良多,民主這回事,與現實生活距離遙遠。代議政治,本質上並不相信民眾對公共事務有決策的能力,總是仰賴選舉投票產生的「專家」或「頭人」代 議,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結果反而成了利益階層,造成今天的政治亂象。人民成了被動的投票機器,投完票,對政策幾無置喙的餘地、也無參與的熱情,決定權 集中在少數頭人身上,政治淪為少數菁英壟斷。因此,社區大學既以催生公民社會為宗旨,便期望透過公民意識的覺醒,讓民主落實在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日常公共事 務,藉以扭轉台灣社會公共品質惡化的現象。在這樣的思考脈絡下,有著「參與民主」的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