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孝信
在社區大學運動「從普及到深化」階段中,各縣市辦理社區大學方式的探討,士一個縱要的問題。目前社區大學都由地方政府出資贊助,而由民眾承辦。各地 方政府委託辦理的方式不一,但多數採招標方式。我們認為,招標方式不是好辦法。將有可能產生流弊,而且也不易發現社區大學運動的一些理念。理由如下:首 先,既云「招標」,省錢將是影響誰會「得標」˙一個重大因素。雖然在目前大多數實施招標的縣市政府均強調「價格標」不是唯一,甚至不是主要的決定得標因 素。但這種理念究竟能維持多久,實不無疑問。畢竟,招標的機制確立在哪裡,人為地保障究竟效力能持續多久時不無疑問。特別一但某地方政府財政惡化時就更難 說了。我們必須從制度上阻止這種「價格標」的幽靈出現的危險。其次,伴隨招標的是合同令,這表示承辦有一定期限。到了期限又得重新招標。
這就表示承辦團隊有可能改變。一但發生這種變遷,則該社區大學在辦學理念、課程、師資等方面極可能出現斷層。教育是百年大計,這種斷層不合教育原理,學員 更易因這種店曾而茫然失措。社區大學將失去穩定性,也不易進行長期的規劃。更根本的弊病,在於招標容易使社區大學捲入地方派系的糾紛中。隨著社區大學的成 長與目前清新的形象,必然有更多的民間團隊透過招標而加入社區大學行列。我們相信多數都具有社區大學的理念,但也無法排除少數缺乏理念者基於獲取社會名聲 及其他動機而競標。
更且,未了達到勝標的目的,他們可能動用一些地方勢力,使單純的社區大學教育被捲入複雜的地方政治派系紛爭中。以上這些弊病,目前也許尚未出現。但似乎不 能掉以輕心。一但發生這些現象,社會對社區大學的支持度必將大幅滑落。一粒屎足以壞了一鍋粥。最後,從長期眼光來看,社區大學要發展核心課程及學程,這就 要建立專執教員制度。這個必然要發展出來的殼成與師資深化工作,需要地方政府投入耕多的資源。一但社區大學的資源多了,該採的本位必然水長船高<, 而各種分鐘也就更容易出現。因此,在社區大學深化的過程中,社區大學委辦的方式也必須進行,找出一個更符合教育原則的委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