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傳暉
基於各社區大學能夠永續經營,更進一步地擺脫經濟生存的困境,文山社區大學主任蔡傳暉針對教育部經費補助事項,彙整了各社大負責人的意見,於12/22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之主任諮詢會議中,提出了具體的主張。
一、補助原則(一)先保障基本辦學經費,後獎勵辦學績優評估社區大學基本生存所需經費,當地方政府投入資源不足時,教育部補足其最低生存之所需,使立足點平等。待各社區大學接能有基本的辦學經費後,再進行辦學績優獎助。配合對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的績效評鑑,給予績優者獎助;地方政府投入資源之多寡,應考慮城鄉財政差異,以「該縣市投入資源佔該縣市歲收支百分比」來評估。(二)中央不取代地方政府作為資源提供者的責任教育部補助經費之旨意在於提升社區大學功能,而非取代縣市政府最為資源提供者的責任,因此,地方政府不應因教育部經費補助而減少原有的預算編列。(三)補助與輔導並行,確保該經費得有效運用貧窮縣市往往人才也較不足,無條件給予較多補助可能形同浪費。因此,必須同時根據計畫書,輔導該縣市修正計畫,必要時協助仲介講師與規劃人才,以確保該經費獲得有效運用。(四)加強對文化教育資源弱勢區域之補助教育文化資源不足之縣市,應多予補助,以避免窮者愈窮的不公平發展;其經費補助應能有計畫的促成人才回鄉,以已逐步拉近城鄉差距。並應有部分經費作為社區大學推動文化資源弱勢之中學與社區結合發展的經費。(五)以專案計畫之推動,促進社區大學昇級針對社區大學全國性的發展問題,擬定補助計畫,專案推動。各社區大學應有充分的溝通討論,擬定階段性的共同目標,例如,發展專任教師制度、教材研發出版、發展學術課程、社區工作推展……,擇其有共識的部分,透過計畫性的經費補助來推動。(六)定額直接補助與計畫申請補助並行(七)補助地方政府與直接補助學校並行
二、執行方案:依據前述原則,建議九十年度之執行方案為(一)各校基本辦學經費訂為500萬元(每年可調整),不足數由教育部直接補助至學校。建議編列 6000元。(二)推動「發展專任教師制度」、「發展學術課程(含教材研發)」、「充實教學設備」、「資源弱勢區域昇級」等專案計畫,由各社區大學直接向教育部申請,建議編列3500萬元。(三)成立「委員會」以進行經費補助審議及經營輔導,建議編列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