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明修
一、社區大學的誕生故事
千禧年前後,台灣的民間社會對知識的需求,愈趨強烈。緣此,社區大學運動期能突破制式教育之局限,以激發民眾學習熱誠和動機,讓民間教改的基本理念,得以透過推動社區大學,做到以活化社區、解放社會力,以及培育公民參與社會事務的能力為目標。
1999年的下半年,苗栗縣社區大學終於誕生了,從人才的挖掘、師資的選聘、課程的規劃、社區的結合,到如何發揮苗栗本土特色,實均面對了不少的挫折與困難,我們始終秉持了對終身學習教育的熱誠,堅持:教育應以人為本,應以理念結合,亦是良心事業。
很高興地得知教育部體察民意所在,業已決定編列預算以配合地方政府來發展社區大學,可見社區大學運動已漸漸得到台灣社會之肯定。另外,據最近民調顯示,凡興辦社區大學之縣、市,其民眾對地方政府之滿意度中,教育文化之推展則往往名列一、二名,未有社區大學者則否,可見社區大學已對地方政府與政府之形象產生相當正面影響。
二、社區大學的非營利性
自二十世紀八0年代以來,由於多元民主社會快速發展,人民自覺意識的普遍高漲,社會的各種需求與問題需要靠政府的解決,但又往往因政府科層體系 (bureaucracy)成效不彰,未能及時回應環境的變遷,以進行改革,乃產生了所謂的「政府失靈」(government failure)的狀況。另外,市場機能的運作,亦不能滿足人民的需要,也形成了所謂的「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情形。因此,各種不以營利為目標的私人慈善事業、宗教團體、研究機構、學校、社區大學、醫院、美術館、圖書館,乃至於各類型基金會、會員組織及社區鄰里互助組織等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大量的崛起,提供社區人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務。我國在政治解嚴之後,提供了社會複雜的、多元的發展機會,使得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與西方國家的情況越趨相似。因此,除了傳統的公益團體之外,也興起了各式各樣的非營利組織,直接的涉入社會各重要議題的倡導、參與公共事務的規劃,或實際的提供各種公共服務事務。而非營利組織自主負責積極參與之特性,對社會國家產生重大的影響,使得整個社會國家運作主體,儼然形成公(政府)、私(企業)及非營利部門三足鼎立卻又普遍聯結之勢。
三、社區大學的時代角色在價值多元變遷急速的社會,社區大學之所以存在,並能展現獨特的功能,實因其扮演各種積極的社會角色所致,茲分述如下:
(一)先驅創新者:社區大學應敏感的體驗社會需求,以組織多樣性與彈性的特質發展創新的構想,適時地傳遞給社會。
(二)改革倡導者:社區大學深入社會,實際瞭解社會的偏失,運用教育等具體行動,促成社會變遷,並尋求積極地改善措施。
(三)價值維護者:以倡導、參與改革精神改善社會,並主動關懷弱勢團體。
(四)服務提供者:發揮彌補(gap–filling)的角色,經常選擇社會未做、不想做或較不願意直接去做的,但是卻符合大眾所需要的服務來做。
(五)社會教育者:運用刊物、舉辦活動、透過媒體及開設課程等方式,負起傳遞人群需求的資訊,藉此嘗試提供新的觀念、提昇社會大眾與決策者視野,並以終身教育功能,補充正規學校教育體系之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