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法修法全促會之立場
2014.0118
終身學習法修法全促會之立場
終身學習法於91年6月26日公布施行,迄今未曾修正,社會教育法則於42年9月24日公布施行,最近一次於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行政院鑑於終身學習法已施行多年,另考量終身學習法與社會教育法之宗旨皆為推展終身教育,爰將社會教育法納入終身學習法規範,提出「終身學習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會已於102年10月17日通過「終身學習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送入立法院審議。
草案修正要點包括:增訂終身學習專業人員、增訂終身學習機構種類、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該鼓勵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各級政府應該積極推動政府機關、學校、以及私人機構等,建立員工學習制度等(詳細內容請參考附加檔案:終身學習法修正草案總說明)。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於近期召開擴大理監事會,邀請成教、社教、教育領域之學者討論修法內容。鑒於目前版本只在第十條概略提及社區大學,因此全促會將要求教育部整合已於去年在立法院完成一讀程序的社大自治條例,主張關於社區大學之規範另以專法訂之。此外,與會之專家學者認為目前之版本過於保守消極,缺乏整體視野與未來想像,不足以反映社會變革。全促會針對草案修正內容提出建議及立場如下,全促會未來將與成教、社教學者合作,努力促成更進步的終身學習法。
全促會針對草案修正內容提出建議及立場如下:
訴求面:
(1) 成人學習權入法。
(2) 公民參與的精神應入法,予以系統性的論述,至少應予樂齡的比重相符;
(3) 奬勵民間參與的多元辦學。
全促會將持續邀集社大及相關學者專家進行草案修訂內容討論,並提供修訂建議給立法委員及教育部。
社大全促會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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