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補助經費之設算基準、獎勵內容之具體建議
2013/3/4全促會第五屆第五次常務理事會通過
教育部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要點(修正草案)會議將於3月召開(確定日期未定),邀請對象有全促會、社大代表、學者、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全促會雖已表達教育部應邀請所有社大參加,但教育部並未正面回應,因此全促會建議教育部至少必須邀請分屬不同縣(市)政府財力分級的社區大學代表出席參與討論。
雖然社區大學間對於基本補助與獎勵的比例如何決定,或許仍有不同意見,但是全促會擔心,因今年的時間急迫,避免社大獎補助審查與發放作業受到延宕,所以在參考先前全國各社大提出意見,並經過擴大理監事會、常務理事會等多次討論後,全促會提出權宜的主張(請參考「補助經費之設算基準、獎勵內容等具體建議(2013/3/4全促會第五屆第五次常務理事會通過)版本」),認為今年可以暫且提出此版本,但仍明確表達全促會基本立場,請各社大夥伴參酌,也希望獲得各位夥伴們的支持。
1. 補助
補助經費設算方式 | |
參考因子 | 說明 |
各縣市政府財力分級 |
1. 財力1級縣市每校補助35萬元 2. 2級每校補助37萬5千元 3.3級每校補助40萬元 4. 4級每校補助42萬5千元 5. 5級每校補助45萬元 請參考附件: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 |
開課數 |
開設基本補助額度=開課總數(春季+秋季)*補助經費基準,暑期班不列入計算,補助經費基準如次: 1. 開課數<100每門補助2000元 2. 101-150每門補助1500元 3. 151以上每門補助1000元 本項最高補助35萬。 |
社區大學所在之鄉鎮市區平均人口(單位:人/平方公里) |
依社區大學所在之鄉鎮市區平均人口分級,若有跨區情形,則以跨區之平均數計。 分級基準如次: A級:6,000人/平方公里以上 B級:3,000~6,000人/平方公里 C級:1,000~3,000人/平方公里 D級:1,000人/平方公里以下 1. A級每校補助5萬 2. B級每校補助10萬 3. C級每校補助15萬 4. D級每校補助20萬 請參考附件: 政院主計處「統計月報」之<1.7-鄉鎮市區人口及按都會區域 統計> |
2.獎勵:每校0-300萬元。
3.補助及獎勵比例建議應為3比7。
4.基本立場:
(1)每所社大今年採用新制之後,如果社大補助與獎勵總額低於該所社大過去五年的所得平均,則由教育部另行補足差額。
(2)現有獎勵核銷規定過於限縮,僅限特定科目(如鐘點費)。未來獎勵應不限會計科目。
(3)今年獎補助作業結束之後,於5月應啟動獎補助辦法的全盤檢討,重新訂定基本補助與獎勵的合理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