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1/17)【全促會訊】廣告披上新聞的糖衣,是當前極為普遍的現象,全民都是被迫吃下假新聞的受害者,而商業利益對新聞報導無孔不入的滲 透,並不亞於政治新聞。真實新聞應有的版面被嚴重排擠,民眾只能在政商的夾縫中,勉強看見一絲真理的陽光。公民團體呼籲新聞媒體應負起專業及社會責任,給 予大家乾淨、良性及優質的新聞。 由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等兩百餘公民團體發起及連署聲援,在五內天即「達陣」。各團體代表,痛批政府與財團買新聞造假,就像職棒打假球般可惡,應該還給消費者一個健康的媒體環境!
記者會主要訴求有三:一、修法禁止政府及政黨購買新聞,立即停止置入行銷,確實執行資訊公開法;二、企業應自我節制,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專業,不再用金錢欺瞞社會大眾;三、媒體經營者及高層應負起社會責任,廣告應明確標示,不再魚目混珠。
中華民國自由通訊傳播協會副理事長朱婉琪律師表示,自由之家把台灣新聞自由列為負面評價,因此呼籲光是修預算法是不夠的,希望媒體的經營者共同簽署 拒絕政府購買新聞聲明書,政府主管機關發表聲明確實遵守修法條款,不做置入性行銷。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呼籲,政府應該要以身作則,作為孩子的榜 樣,不應該以包裝新聞欺騙民眾,不用花如此大規模的金費購買新聞,還不如把金費轉移在孩子的教育。文山社區大學執行秘書林惠珠表示 ,2000年新聞局有通過教育政策白皮書,主要是教導民眾可以更瞭解新聞媒體的真相,經過十年我們沒有看到政府對新聞教育有多大的琢磨,然而卻在十年之後 政府掌握媒體言論自由,然而社區大學推廣公民社會的運動,對於新聞的批判是非常重要的課題,政府應該思考到自由社會中民眾對於事件思考的能力,而不是以牽 制的方式影響民眾的思考。
最後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高茹萍呼籲NCC及政府應給予媒體有更多新聞自由及發揮專業的空間,讓我們的媒體真相在國際上有傲人的成績,而媒體主管們應拿出你們的專業及良知,擔負起對社會應有的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