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113年社區大學推動食農教育計畫
徵件簡章
壹、 前言
社區大學自1998年創辦以來,發展至今,全台共有90所社區大學,在各地辦學,關注地方農食議題、與社區民眾的學習需求,食農教育即是開課行動ㄧ環。內容充分反映地方風土文化特性,希望促進人們認識餐桌上的食物來源、飲食文化、農業生產環境與議題、農村及農民生活處境等。社大食農教育是「以農為本」的食農教育,透過食農教育豐富社大師生的農意識,是社大場域的特點。
特別是社大具有在地方長期經營、扮演交流平台的特性,無論是在教育推廣、議題倡議、在地連結等面向,社區大學作為在地的組織者,透過人的培養與連結,回應地方議題。因此,今年度預計持續支持社大研發食農課程與行動、組織地方社群,在社區中發展多樣化食農網絡,共同面對臺灣農村、農業的問題。
貳、 指導單位:農業部
參、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肆、 申請計畫範圍
一、 計畫時程:整體計畫執行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 計畫目的
(一) 以社大為平台,盤點在地農食網絡資源,連結地方農食議題。
(二) 支持社大發展適合成人及社區的食農教育、培育食物公民,推動臺灣農業永續發展。
三、 申請類型及補助上限:申請單位僅能擇一類型申請,並以申請一案為限。申請類型說明如下表:
申請類型 | 網絡型 | 課程型 |
執行內容 | 1. 盤點在地食農網絡資源與地方農食課題。 2. 回應地方農食議題或需求,至少開設一門以上的食農教育課程,每門課程至少18小時,需為連續性的課程設計,而非單場次體驗活動。 3. 課程開設目標對象以成人為主,以回應社大辦學的主要受眾,並避免與其他國教資源重疊。 4. 依據第1項之在地食農網絡盤點,透過共同籌備或共識會議,與在地關注食農議題之組織或社群,共同協力開展食農教育行動方案。共同討論的形式不限,但須至少進行2場共備或共識會議。方案需有助於在地連結的建立,以及食農意識的培養,例如組織地方食農社群、組織食農教育課程的共備師資群、研發食農教育教案…等等。 |
1. 回應地方農食議題,至少開設一門以上的食農教育課程,每門課程至少18小時。需為連續性的課程設計,而非單場次體驗活動。 2. 課程開設目標對象以成人為主,以回應社大辦學的主要受眾,並避免與其他國教資源重疊。 3. 於課程籌備與執行過程中,同步盤點在地可連結的網絡、在地特色議題。 |
申請額度 | 每案補助上限 20萬元 | 每案補助上限 5萬元 |
申請對象 | 僅限曾經參與「112年社區大學與在地食農社群協力計畫」、「112年社區大學推動食農教育計畫」之社區大學申請。 | 全國各地欲推動食農教育之社區大學均可申請。 |
申請格式 | 請詳附件一 | 請詳附件二 |
會計科目與補助經費編列標準說明 | 請詳附件三 | 請詳附件三 |
伍、 申請方式與評選原則
一、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一) 12:00 止。
二、 申請方式:每一申請單位擇一類型申請,並提供計畫申請書電子檔Word及PDF格式各1份,將檔案email至本計畫收件專案信箱:napcusouth@napcu.org.tw,並於信件主旨註明:「113年社區大學推動食農教育計畫 / OO型—OOO社區大學」,寄出後請務必來電全促會南部辦公室(電話:07-5509460,王佩芬專員),確認收件情況。
三、 評選原則:
(一) 計畫符合申請類型要求。
(二) 計畫能彰顯地方特色、回應地方議題或欲解決地方問題。
(三) 計畫能貼近日常生活、容易實踐應用。
(四) 計畫經費配置之合理性。
四、 評選結果公告:計畫審查結果將於113年10月4日公告於全促會官網(http:// www.napcu.org.tw/),並以E-mail個別通知申請單位,通知計畫審查結果、建議、補助經費額度及後續工作事項。
五、 上述類型實際支持額度視行動方案之內容與需求而定,將由評選委員討論後定案,編寫計畫及經費時,請務必考量經費編列與計畫內容對應之合理性。
六、 本計畫之補助件數、類型與補助上限,全促會將視補助金額,保留調整權利。
陸、 受補助單位應配合事項
一、 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 補助經費請撥依不同申請計畫類型、分別採以下方式:
1. 網絡型
A. 採兩期撥付。第一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第二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
B. 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日後,受補助單位應於兩週內提供修正計畫,並完成執行備忘錄簽訂後撥付。第二期款需於計畫執行內容結束後兩週,將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正本(含經費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計畫核銷。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款項。
2. 課程型
A. 補助經費採執行完畢後核結。
B. 需於計畫執行內容結束後兩週,將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正本(含經費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計畫核銷。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款項。
(二) 受補助單位應於113年12月31日18:00前,將成果報告及照片電子檔、請款明細表、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及其證明附件(單據需開立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寄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核銷事宜。
(三) 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款項。
二、 全促會將與計畫受補助單位簽訂計畫執行備忘錄,計畫受補助單位需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需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調整。
三、 計畫受補助單位自計畫核定後至113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並須配合農業部結帳時程,提前填報計畫執行概況表與經費明細表。
四、 全促會希望能藉著計畫合作,進一步了解不同地區社大推動食農教育特色,將與計畫受補助單位保持互動,並於計畫執行期間安排相關訪視作業。因此,受補助社大於課程及活動執行前,請回報活動規劃與執行日期,以利排後續訪視事宜。
五、 本計畫預計於113年10月中下旬舉辦培力工作坊,並於12月中下旬舉辦期末成果交流會。以上兩項活動請受補助社大務必派員出席。
六、 受補助單位之計畫承辦人員如有異動,請即時告知全促會。
柒、 計畫徵件說明會
一、 說明會日期:本次說明會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擇一場次參與即可
第一場:113年09月13日(五) 14:00-15:30
第二場:113年09月18日(三) 11:00-12:30
二、 會議室連結: https://meet.google.com/ymf-cqzy-ywg
三、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UbhGQK4iMVe7HhXT9,請有意願參與之社區大學務必事先報名,以確保能即時收到會議通知。
捌、 其他未盡事宜,依全促會公告辦理。
玖、 計畫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南部辦公室
電話:07-5509460(王佩芬專員)
E-mail:napcusouth@napcu.org.tw
地址:813 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7樓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