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天健
從局部突破的可能性黃武雄在最近的一次訪談中,一方面再次的強調了社區大學的社會定位在於「發展公民社會」,他同時也從結構層面說明,要能彰顯社區 大學的發展公民社會定位,還需要其他體制與社會條件的結合,例如一份獨立評論的大型報紙媒體與公民投票的機制等。由於此,黃武雄進一步評估認為,當這些體 制與社會條件尚不成熟之際,社區大學只要能維持基本的樣貌,維持一些公共思考,而它還是可能在某個時候對這個社會有正面的功能。上述的結構性觀點雖有其宏 觀理解,但在結構性條件付之闕如之時,社大在公民社會的發展方面,除了偏安之外,仍有可能在若干條件較利的局部領域之中開展新的運動形式與內容,取得突 破,並從各個局部的突破逐漸形成連線,醞釀進一步發展公民社會的運動能量。以學校教育的社區參與為例,近日正在籌畫中的「區域性家長資源中心計畫」,便是 企圖掌握各種客觀條件,結合家長團體、教育公部門與社區大學,在各地社大設置「區域性家長資源中心」,發展參與學校教育的社區力量。構成這個計畫的主要客 觀條件有三。第一是家長運動的發展,第二是教育改革的進展,這兩項條件的結合促發了一種需求,一種結合與整合社區資源的需求,而社區大學的興起恰好為這個 需求的實現帶來了可能性,也因此彰顯了社區大學在參與社區事務時,作為社區的資源結合者與整合者的角色。
社區參與學校教育的教改定位---學校治理機制的新轉向台灣過去十多年的教改推動之中,隨著民主化的進程,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權利日漸注重,而以此為主要 方向的家長運動,從民國八十四年台北市中小學家長會設置辦法的修正以來,經過民間熱心教改人士多年的理念宣導,不論是學校家長會、班級家長會或是個別的親 師合作,已逐漸受到重視,並有具體發展。家長參與學校教育除了家長教育權的應然之外,在制度發展方面,相對於國家控制或是市場導向這兩種模式,家長的參與 蘊含著教育體系的運作走向公民社會導向的可能性;因此,家長對學校教育的參與,不僅是經濟與人力等資源的提供,更重要的意涵在於學校治理機制 (school governance)的新轉向,而這涉及了台灣各項教改推動的關鍵問題,同時也是全球先進國家教改發展正面臨的考驗。數年前曾經受邀來到台灣的教育學者 W. Mitter便以「教育中的國家與市場:對立者、競爭者或合作者」為題,談論了經由國際間的教育比較,一種市場導向之教育改革的世界趨勢。這種市場導向視 自由選擇與學校競爭為保障品質與提昇效率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