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學習型城市的建構作為我國終身學習政策之核心載體
陳君山
查爾斯.蘭德利(Charles Landry)在其撰述的《創意城市》一書中,開張名義即問道:「為何有些城市會成功?」而其對此一核心疑問的回答則是:「…關鍵要大都具備某些共同的特質,如思想開放、樂於冒險;在瞭解策略下,對長期目標有明確的重心;有能力利用地方特性,並在顯而易見的弱點中發現優點;樂於傾聽並學習。」(Landry,2008) 唯有充分地互相學習,才能影響城市中各領域(無論是規劃、經濟、社會、教育、或是文化政策等)的不同部門、機構、公私與公益團體的根本設想、作業方式與目標,進而建立嶄新的合作型態,以促成城市變革。易言之,城市成功的核心關鍵在於透過學習以影響決策者和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思考力與心態之改變。而此一觀點與學習型城市的概念恰恰是不謀而合。
所謂的學習型城市,其概念來自於學習共同體(Learning Community)。何謂學習共同體?學者Longworth認為:「一個學習共同體是指一個城市、鄉鎮或區域,其動員內部各個部門的所有資源以發展和豐富其人力潛能,藉以促進人員成長、維持社會凝聚、以及創造繁榮。」而此一概念在歐盟(European Union)「邁向歐洲的學習社會」(Towards a European Learning Society)計畫中得到了進一步地發展。在「邁向歐洲的學習社會」計畫報告書中將學習型城市、鄉鎮或區域界定為:「認可並理解學習在發展基本的繁榮、社會穩定和個人成就的關鍵性角色,並創造地和敏感地動員其所有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以發展其所有市民全部的人力潛能。」(引自何青蓉,2011) 是以,無論是「創意城市」或「學習型城市」,學習始終扮演著核心關鍵的角色。
在前述學習型城市概念下思考終身學習政策的開展,個人認為應從整體終身學習政策推動困境出發,思考其突破可能性及城市可扮演的角色。就整體終身學習政策的發展而言,自1994年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總統開幕致詞中,李登輝前總統特別強調「建立終身教育體制」的重要性,希望藉全國教育會議的集思廣益「能為保障每個人學習的權利,規劃出一些切實可行的途徑,為二十一世紀的『學習社會』奠定基礎。」發展迄今,觀諸中央政府的後續作為,除了1998年頒布《終身學習白皮書》及2002年公布施行《終身學習法》之外,欠缺具體積極作為,整體呈現停滯現象,此點可從2011年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中,仍將「完備終身學習體制,促進全民學習參與」列為最重要的議題之一,實不難窺知。造成此一終身學習政策推動停滯、甚至倒退現象的原因,約略歸納有二:
一、 推動層級過低,難以跨越部門本位主義障礙,整合學習資源: 相對於高等教育、國民教育而言,終身教育/終身學習仍被視為邊緣性、殘補性議題,不僅教育資源挹注甚少,且終身教育司更屬教育部內弱勢部門,具發展性終身學習政策未出教育部即已腰斬,更遑論整體終身學習政策的推動尚須整合其他部會的教育與訓練資源方得以竟全功,單憑終身教育司一己之力,實難有積極之作為。
二、 欠缺治理觀念,未能擺脫上位統治心態,發展公私部門協力: 公部門行政官員的統治心態未除,與公益性民間團體的互動溝通多未能建立在「夥伴關係」之上,不易建立相互信任關係,不利於公私部門協力的發展。 總體而言,欲解決上述問題,其關鍵在於改變思考力與心態,摒棄本位主義,構建公私協力平台,發展出與不同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的嶄新合作型態。惟不可否認地是,以台灣社會現今發展樣態而言,欲克服及突破上述終身學習政策推動之結構性限制,就資源與規模來說,應以五都最具優勢條件,而學習型城市的建設應是絕佳的起點。
參考資料: 何青蓉(2011),〈從終身學習到學習型城市:典範的轉移〉,第13屆社區 大學全國研討會會議手冊。
Landry, C.著,楊幼蘭譯,2008,《創意城市:打造城市創意生活圈的思考技術》,台北:馬可孛羅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