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評鑑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暨社區大學獎補助要點檢討建議
「102年度評鑑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暨社區大學申請獎勵」整體檢討會議已於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召開。
主持人:終身教育司熊司長宗樺
出席者: 王副召集人保進、江委員明修、林委員美和、徐委員敏雄、張委員德永、張委員鐸嚴、張委員樹倫、湯委員玲郎(按委員筆劃順序排列)、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代表、社大代表。
全促會出席代表為林朝成理事長、謝國清副理事長、楊志彬秘書長。
「教育部評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實施要點」102年4月修正, 「教育部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要點」102年5月修正,兩項要點於明年2014年將不會進行條文修訂,因為今年才修訂過,下次條文修訂需等到2015年,但全促會仍應積極針對兩項要點提出修訂建議,以助於來年終身教育司條文修訂用。
全促會所提建議如下(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2013.12.18提出):
一、獎補助比例
獎勵與補助比例應調整為7:3。
二、補助公式
補助公式修訂,參考社大過去三年之獎勵審查結果,附加一個權數。例如,公式設算結果為百分之七十,過去三年之獎勵平均級數百分之三十。
三、獎勵計劃表格填寫
獎勵計劃表應再簡化,讓社大可以在十五頁裡面清楚陳述社大的規劃和執行成果。
四、102 年度評鑑直轄市暨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評鑑表(對於來年之建議)
對於評鑑表具體表格內容之建議:
1. 針對第一項「設置規劃及支援措施」
A. 分項增列「建立跨局處社大支持平台」
2. 整併第二項「行政輔導與評鑑」與第四項「評鑑規劃與實施」
3. 針對第二項「行政輔導與評鑑」
A. 將分項4「輔導社區大學推動行政e 化情形」修訂為「輔導社區大學推動跨社大共學平台與行政e化」
B. 分項增列「協助社區大學建立地方跨局處支持網絡,發展社區分班與社區公民行動方案」
4.增列「公民意識與社區參與」為第四項
五、公開獎補助結果
建議教育部公開各縣市社大獎補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