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座談會—南區場
107年5月《社區大學發展條例》(以下「社大專法」)通過,「社大專法」條文清楚定位社區大學,並規範地方主管機關權責,讓社區大學的發展,有了法律與政策的支持。
在「社大專法」頒布後,從中央到地方,相關子法亦陸續制定或修改發布;在地方政府這一端,相關辦法的制定或修改,常因訊息掌握不充分或誤解,而在法規修訂的過程中遇到困難,因此,我們規劃了《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座談會,邀請教育部、地方政府教育局處及社大夥伴一起討論,期望能讓「社大專法」對社大的發展產生最大的支持。
n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n 會議時間:108年9月16日(一)10:00-12:00
n 會議地點:嘉義市博愛社區大學(嘉義市博愛路二段241號)
n 邀請對象:教育部、雲嘉南高屏地方政府教育局處、雲嘉南高屏地區社大
n 報名方式:敬請填寫線上報名表,以便掌握空間需求及用餐人數。
報名表連結 http://t.cn/AiQXWpv2
n 議程規劃
時間 |
內容 |
主持/引言 |
09:45-10:0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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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10 |
開場及座談說明 |
主持人: 張正揚(全促會組織小組召集人、高雄市旗美社大校長) |
10:10-10:30 |
《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立法精神的落實(引言20分鐘) |
引言人: 蔡素貞(全促會法制小組召集人、台北市松山社大校長) |
10:30-11:20 |
《社區大學學習證書發給準則》:如何回應學員的多元學習成就 說明:證書發給如何回應學員多元學習成就樣態,並協助學員整理、反思自我的學習歷程 (引言20分鐘、討論3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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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00 |
綜合討論 |
主持人: 張正揚(全促會組織小組召集人、高雄市旗美社大校長) |
n 會議聯絡人:周家慧 /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南部辦公室 / napcusouth@napcu.org.tw / (07)5509460 、 0952-72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