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全國社區大學氣候變遷環境教育推廣專案工作計畫
4小時環境教育活動申請辦法
一、 目的:
社區大學作為台灣社會最有活力的民眾在地學習社群基地,我們期許社區大學能在氣候變遷環境教育中成為一個催化者,讓民眾有更多資訊和知識,提高氣候變遷的風險意識,和在地知識結合,並轉化為實際的公民行動。
為鼓勵社區大學推動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環境教育課程與公民行動,推動民眾走進社區,關心環境危機,以及從中學習應如何面對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種種挑戰。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接受環保署委託,推動社區大學氣候變遷環境教育活動,歡迎全國各地之社區大學共同參與。
二、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四、 執行期間: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月17日止。
五、 受理申請期間:
1. 2013年9月23日下午5:00前,將申請表(請見附件一)e-mail至本會承辦人王瑾瑜信箱:napcu15@napcu.org.tw。
2. 辦理場次及承辦社大名單將於2013年9月30日於全促會網站公告。
六、 合作對象及名額:
1. 全國各地社區大學(以全促會團體會員社大優先辦理)。
2. 預計辦理20場4小時環境教育活動,每校最多申請1場。
3. 為擴大社大參與, 32小時氣候變遷環境教育課程與4小時氣候變遷環境教育活動的甄選,社大可課程與活動同時提案,但審查結果只會擇其中一項錄取。
七、 執行方式:
1. 活動主題:主題由各社大自行決定,但須契合氣候變遷內涵。
2. 活動形式:可運用室內課程、實作課程、戶外參訪、工作坊、講座、體驗活動等形式,由各社大及講師自行評估決定。
3. 講師邀請:講師由各社大自行邀約,建議邀請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的人擔任講師(名單可參考: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EEArea/authlist.aspx),若社大擬邀請非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之師資,需經本計劃審查小組審核通過。
4. 招生人數:最低參加民眾人數為40人。
5. 每場環境教育活動不得少於4小時,活動可被認定為4小時環境教育時數,活動後統一由全促會登錄。
八、 補助方式
1. 本計畫補助20所社區大學執行與氣候變遷環境教育相關之活動,補助金額為每校6000元,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2,400元、場地費1,000元、膳雜費2,600元。
2. 承辦單位請於執行計畫結束後二週內,將成果報告(書面與電子檔)、請款明細表以及本會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函送至本會辦理核銷事宜。
九、 遴選標準:
遴選指標 |
百分比 |
說明 |
內涵契合度 |
40% |
課程關注課題是否屬於氣候變遷領域,如調適、減量、可能遭受的影響層面與衝擊的認識,以及如何提升民眾應變的能力。 |
社區連結性 |
30% |
規劃與設計應兼具社區特色及在地議題,結合社區資源,並融入社區居民生活、人文、歷史等地方元素。 |
實驗與創新性 |
30% |
活動設計與教學須符合成人學習特質,尊重學員的主體性,課程內容從生活經驗出發,以實際議題為核心來探討,不宜將傳統大學的課程設計方式直接套用,並應針對成人與一般大學生的差異性,創造新的學習形式,視學員的異質性為教學資產,積極創新教學。 |
十、 注意事項:
1. 鼓勵參與本計畫之社區大學派員參加針對本計劃舉辦的記者會、工作坊及成果交流會,以利進行分享、交流與回顧檢討。
2. 承辦單位計劃承辦人員如有異動,需即時通知本會。
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