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區社團資助計畫」申請辦法
一、 目的:社區大學身為培力公民社會的重要平台,除了提供社區民眾豐富多元的知識外,更應思考如何透過社區經營將知識轉化為具體行動,「社區社團資助計畫」希望推動更多社區社團加入社區經營,從與社區的互動中和社區共同找出地方公共事務的切入點,尤其公民新聞相關社團,長期蹲點在地,發掘地方故事,關注地方議題的發展,本計畫希望藉由社團的成立,並與在地團體結合,將知識轉換成行動,由個人成長而至集體成長,並持續透過社團的集體行動,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將知識付諸實踐與行動。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四、 計畫辦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五、 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2018年6月8日(五)17:00前,將申請計畫書(見附件一)e-mail至本會並請來電確認(e-mail:w540023@gmail.com,電話:02-23685136分機15 吳小姐)。
六、 獲選承辦單位名單將於2018年6月15日(五)於全促會網站公告。
七、 合作對象及名額:全國社區大學(以全促會團體會員優先),視實際申請狀況開放11-15個名額,全促會將保留最後審查決定權。
八、 徵件對象:
(一)起步型社團:針對成立兩年內或即將成立之新社團,保留五個名額。若送件且或補助之新社團未達五個,則將名額釋出給中生代社團。
(二)中生代社團:成立兩年以上之社團,鼓勵社團將知識轉換為行動,參與在地公共事務。
(三)資深社團:成立六年以上之社團,願意嘗試以「集資」的形式募集社團運作經費,預計招募一個社團,全促會不補助社團運作經費,但提供集資之培力課程與輔導員,與社團共同產出集資方案並上線募資。
(四) 有意參與之社團,均須填寫「附件一:申請計畫書」,說明社團想要推動的方案或計畫。
九、 評審標準:
(一) 計畫可行性:社團計畫是合理並可執行的。
(二) 社區參與及在地結盟:社區社團為在地團隊,與地區的關係密切,透過社團的執行,能與地方進行連結,同時結合在地團體,期能發揮更大效益。
(三) 區域平衡性:為了區域的平衡發展,將加強支持非都會區社團的經營。
(四) 預期效益:將視效益可達成的深度及廣度評定社團辦理的成果。
十、 經費:
(一) 每計畫補助最高40,000元為原則。
(二) 補助項目及核銷:依全促會規定。
十一、 執行方式:計畫書內容請依據「附件一:申請計畫書」書寫。
十二、 核銷:承辦單位最遲請於12/7前,將成果報告電子檔、請款明細表以及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函送至本會辦理核銷事宜。
十一、注意事項:
(一) 全促會將與承辦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承辦單位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承辦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二) 承辦單位計畫承辦人員如有異動,需即時告知全促會。
(三) 全促會將於活動期間辦理分享交流會,每一社團應派員至少參加一場次;於計畫結束後辦理成果發表會(預計於民國108年1月辦理),承辦單位須有代表參與,進行分享、交流與回顧檢討。
(四) 本計畫之補助件數與補助上限,全促會將視補助金額,保留調整之權利。
(五) 若因外界捐助減少丶全促會財務困難等因素,全促會得在每年六月告知終止次年之連續補助。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