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署長有約」已成為水利署與民間團體重要的年度檢視活動,108年度「與署長有約」活動以選出水利署各所屬機關公私協力與民眾參與優良案例為主軸,進行成功經驗的分享、公私部門對談,提供公私協力進一步制度化的參考,並期待賦予公私對話更具建設性的意義,產生更大的社會影響力。
本次活動的徵件目標為水利署各所屬機關推動的公私協力與民眾參與案例,共有20件案例,其中工程類為6件,非工程類為14件。審查程序則有三個階段,分別為初步評選會議、現場勘查及複審會議,期透過更全面地分析審查,評選出具備「生態優先、公私協力與民眾參與」參考價值的優良案例。
評選指標有四項:生態優先、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及創新。除了上述指標外,評選團亦重視公部門的投入、參與程度,以及在執行過程中獲得的經驗與反饋;再者,針對不同階段的目標與情境條件,是否發展出具備延續性與發展性的操作方法,亦屬審查上的重要指標。
初步評選會議於108年6月28日召開,由民間與公部門組成的評選團進行書面審查,票選出八件入圍案例,在7月2日至7月6日進行為期一周的現場實地勘查,聽取入圍機關的簡報說明及座談問答,檢視個案執行的成果,同時給予建議與回饋。現勘結束後緊接著在7月7日進行複審會議,由參與現勘的評選委員分享現場觀察及審查意見,交由評選團共同討論,最後投票選出四件優良案例,於7月10日「與署長有約」活動當天進行案例分享,並由水利署長頒發「108年民眾參與標竿案例」獎。
今年特別設計了公、私部門小組討論環節,共同探討未來如何延續公私協力成功經驗,並進一步制度化。分組討論的主題為「民眾參與標竿案例經驗•如何推動公私協力制度化」,採混和分組方式,將水利署各機關同仁與民間團體平均分至各小組,藉此促進互動模式的展開,進行深度的意見交流。民間與會者提出了許多過去參與水利工程所碰到的難處,包含主管機關過多,責任歸屬難以釐清、資訊應更加公開,降低資訊取得難度等。水利署同仁除了針對民間的訴求作出回應外,同時也提出了執行業務上所面臨的困境,例如當民間意見分歧時,公部門如何在其中求取平衡點。
本次活動嘗試透過這樣的分組討論形式,創造一個公、私部門開放式對談的機會,以輕鬆的方式探討未來如何持續推動民眾參與,進行更多元、更進一步的公私協力合作模式。根據活動回饋單統計結果,與會者多半肯認標竿案例分享以及分組討論的設計,對於公部門觀念的改變給予正面肯定,將柔性思維導入剛性工程之中,拓展公、私部門的對話空間。期許本次活動累積的成果,能擴大社會影響力,將公私協力的成功經驗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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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民眾參與標竿案例】
第四河川局「濁水溪揚塵改善計畫-防洪植栽等建置計畫」
第十河川局「三峽河長福橋上下游河岸整體景觀營造工程規劃設計」
第五河川局「諸羅方舟計畫」
南區水資源局「東港溪水環境保護深耕計畫」
【入圍案例】
第四河川局「濁水溪揚塵改善計畫-防洪植栽等建置計畫」
第十河川局「三峽河長福橋上下游河岸整體景觀營造工程規劃設計」
南區水資源局「東港溪水環境保護深耕計畫」
第三河川局「攜手關心筏子溪」
第五河川局「諸羅方舟計畫」
第六河川局「107年六河局中央管防洪治理公私協力工作坊」
第九河川局「花蓮溪口及荖溪河川環境教育培訓計畫」
第十河川局「水環境水安全之前瞻思維與行動傳播」
審查意見、各案件簡介資料請參考
http://220.130.195.75/owncloud/index.php/s/nDih0c4g04xPbb9
(註:案例皆依類別排序,與名次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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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指標介紹】
一、 生態優先(友善環境生態)
河川治理應積極尋求回復河川生命力。於規劃設計力求將河川生態系統服務(供給、支援、調控、文化等面向)納入考量之中。上焉者以減少水泥覆蓋,復育、創造多元的生態棲地為目標,下焉者治水工程應將安全、生態同時並存考量,透過工程迴避、減量與補償,降低生態干擾。
二、 資訊公開
將各階段作業過程中的資訊公開,並建構使用者友善的資訊公開平台介面。
三、 民眾參與
民眾參與應體現在工程各階段:包含提案階段、規劃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後續維護管理。而其對象應盡量涵納多元利害關係人。公民參與研議之主題應包含多層次(願景/替代方案/地方知識/維護管理)。公民參與之方式,應包含說明會、工作坊、願景會議、公民審議、共識會議等多元型式。
四、 其他:民眾參與辦理創新之處或補充說明事項
民眾參與的機制化組織化,或民眾參與成果是否融合在地特色,展現在地歷史文化社會經濟脈絡整體性,具有流域創生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