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前言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以下簡稱全促會)自106年起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合作「社大的青農網絡—營造青農的在地多元支持平台」輔導計畫,整理社區大學與在地青農合作的經驗與成果,並於107年開始與全台十所社區大學合作推動在地青農支持行動方案,協助農村地區社大發展在地的青農/新農支持行動方案。108年計畫中除支持延續合作的社區大學行動上的拓展與深化,也擴大參與的社群,捲動更多農村、城郊地帶的社區大學、地方組織投入在地青農支持行動發展,並更加著力於互動農民的基礎調查與社群經營,協助社區大學釐清互動族群樣貌,且能發展更適切的農民支持行動。
在過去兩年的行動方案支持計畫中,透過行動方案的發展及互動農民基礎調查,可觀察到社大網絡中觸及的多以個人、小規模、友善耕作類型的農友為主,且除了剛進入農村的青農、專職農友,也有許多中壯年或退休後投入農業的新農。由於社區大學的參與較無門檻限制,無論是專業農、兼業農,甚至是有意但仍未投入農業的青年,都可透過參與社區大學的課程與活動,進行農業相關技術與知識的學習。此外,在社區學的場域中,有高度的交流性與實驗性,這也吸引許多想嘗試不同種植方式、作物的新農民加入,進而陪伴農零代走向農一代。
社區大學無法取代地方農民團體(如農會)的角色,但農村中除農民團體外,亦需要多元支持的小系統,社區大學可透過發展農村中對於青農支持的小系統,與其它農村組織互補與連結。
農委會期望能持續深化社區大學在地支持行動發展。一方面支持前兩年合作之社區大學持續深化在地青農支持行動方案,並發揮社大的組織力,鼓勵社大進一步經營青農/新農社群。二方面亦鼓勵更多社區大學加入在地青農支持行動。此外,社區大學的優勢在於人的培力與在地經營,109年將持續進行社區大學互動農民族群基礎調查,加強基礎調查的培力工作,及行動方案間的互動交流,鼓勵社區大學搭建區域型的青/新農互動平台,期望能有助於社大青/新農支持體系的在地經營。
貳、 主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參、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肆、 申請計畫範圍
一、 計畫時程: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
二、 計畫目的:
(一) 建立平台:突顯社區大學作為農村資訊、技術、情感等交流平台之角色及功能。
(二) 促進連結:促進新農/青農與地方之連結,鼓勵建立網絡或發展組織。
(三) 鼓勵創新:鼓勵社區大學與新農/青農攜手推動有助於農村生產或生活各面向之創新行動方案。
(四) 深化支持:深化新農/青農在農村生活之支持系統。
三、 徵件對象:
新進型:關注農村與農業發展,且對於組織地方農民聚會有想法之社區大學。
四、 計畫推動重點與補助經費
(一)計畫重點工作項目:
(1) 農民培力課程:開設回應在地農民需求之課程,課程時數每案至少18小時,課程形式不限,如課程、系列講座、工作坊、論壇、研討會、見學參訪皆屬此類。
(2) 農民聚會與對話:組織農業輔導政策在地對話聚會,每案至少1場,另鼓勵籌組在地農友聚會平台。
(3) 多元領域連結:鼓勵社區大學媒合社大現有之非農業課程與在地青農互動及合作,藉此促成社大場域中農民與其他族群連結的機會。每案至少2場,並請於計畫中說明課程與農民連結的方式為何。
(二)新進起步型:
請依上述重點工作項目研提,計畫發展至少結合兩項重點工項,結合三項重點工項之計畫優先予以補助。每案補助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
另亦需針對互動之青/新農社群樣態與需求、在地農村進行基礎調查,並於期末依調查結果,進行分析並規劃未來行動方向。
(三)上述類型實際支持額度視行動方案之內容與需求而定,將由評選委員討論後定案。
(四)上述類型核定計畫數量,農委會及全促會可依實際徵件數量進行調整,並視審查情況得從缺辦理。
五、 經費請撥及核結
(一)計畫補助經費採分兩期付撥,第一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第二期款撥付百分之五十。
(二)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後,各計畫執行單位於兩週內提供修正計畫,並完成執行備忘錄簽訂後撥付。第二期款需於計畫執行內容結束後兩週,將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寄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計畫核銷;核銷資料經全促會確認無誤後兩週內撥付。
(三)計畫執行單位應於109年11月30日17:00前繳交成果報告電子檔、經費核銷正本(含請款明細總表、原始支出單據及其證明附件)辦理結案。
(四)經費支用科目以經常門為原則,建議支用項目:租金(活動場地、設備、車輛租用等)、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工資、出席費、鐘點費、稿費)、物品(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未達一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如材料、物料配件等)、雜支(印刷、文具紙張、一般圖書雜誌、會議餐點、郵電等)、國內旅費等項目。
※請參考經費編列原則,不足之處之經費運用相關規定請參考109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可至農委會網站(http://www.coa.gov.tw)【首頁/農委會計畫研提】下載。)
伍、 申請方式及評選原則
一、 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03月23日(一)18:00止。
二、 申請方式:填寫並提供計畫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 1份(Word及PDF格式各一),將檔案e-mail至本計畫收件專案信箱「 napcusouth@napcu.org.tw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109年「建置青農在地生活的支持系統-以社區大學為平台」徵件-((單位名稱))』,寄出後請務必來電全促會南部辦公室(電話:07-5509460,林彥婷專員)確認收件狀況。
三、 評選原則:
(一) 計畫內容:計畫可行性、是否符合在地需求。
(二) 執行團隊:過去對農業議題與農友組織的推動經驗。
(三) 經費編列:計畫經費配置之合理性。
(四) 計畫效益:是否有助於建立與深化在地支持系統。
四、 評選結果公告:計畫審查結果將於109年3月27日(五)公告於全促會官網(http://www.napcu.org.tw/),並以email通知核定通過之承辦單位,計畫審查後之經費額度及後續工作事項。
五、 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電話:07-5509460 (林彥婷專員)
E-mail:napcusouth@napcu.org.tw
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7樓之2
陸、 獲選團隊需協力事項
一、 協力機制
(一)全促會希望能藉著行動方案的徵件與推動,更進一步了解社大的在地經營模式,以及不同地區所面臨的農村發展課題,因此,將會媒合計畫顧問與計畫執行社大保持互動。
(二) 本案將於計畫執行間安排期初、期中、期末交流會,各場次時程暫訂如下,請計畫單位先行預留整日時間,並派員參與。
◎期初交流會 暫訂於109年03月31日(二)。
◎期中交流會 暫訂於109年07月09日(四)。
◎期末交流會 暫訂於109年11月19日(四)。
(三) 本案109年將進行互動社群之基礎調查,並預計規劃兩場「調查培力工作坊」,第一場暫訂於3月31日;第二場暫訂於進行7月9日;屆時需請通過之各計畫執行單位派員出席。並於期末報告內敘明調查執行成果及分析。
二、 計畫結案
(一)各計畫執行單位於計畫結束後二週內繳交結案報告電子檔等計畫結案相關資料給全促會。
(二)經費核銷:計畫執行單位最遲請於109年11月30日前,將成果報告電子檔、請款明細表以及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函送至全促會南部辦公室辦理核銷事宜(地址:813高雄市左營區至聖路312號7樓之2,林彥婷專員收)。
三、 其他事項
(一)全促會將與計畫執行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計畫執行單位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計畫執行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二)計畫執行單位之計畫承辦人員如有異動,需即時告知全促會。
(三)本計畫之補助件數與補助上限,農委會及全促會將視補助金額,保留調整之權利。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農委會及全促會公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