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社區社團資助計畫」申請辦法
一、目的:
社區大學身為培力公民社會的重要平台,除了提供社區民眾豐富多元的知識外,更應思考如何透過社區經營將知識轉化為具體行動,「社區社團資助計畫」希望推動更多社區社團加入社區經營,從與社區的互動中,與社區共同找出地方公共事務的切入點,並結合在地NGO在地社區組織,還藉由成立社團,進一步將知識轉換成行動,由個人成長而至集體成長,並持續透過社團的集體行動,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將知識付諸實踐與行動參與。承續去年,今年將繼續深化創新,在年底成果發表時,甄選最有潛力以及最優秀的案例,給予續航(連續三年)支持。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財團法人應雲崗先生紀念基金會
三、計畫辦理期間:
自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16日止。
四、受理申請期間:
1. 即日起至2016年6月22日(三)17:00時前,將申請計劃書(見附件一)e-mail至本會並請來電確認(e-mail:w540023@gmail.com,電話:06-2752150 吳小姐)。
2.承辦單位名單將於2016年6月29日(三)於全促會網站公告。
五、合作對象及名額:
1.全國社區大學(以全促會團體會員優先)或NGO團體。
2.視實際申請狀況開放13個名額,全促會將保留最後審查決定權。
3. 評審標準:
計畫書之執行內容、社區參與性、區域平衡性、在地結盟合作方式、預期效益、經費預算適當性、過去辦理情形(針對過去曾參加社區團資助計畫的單位)。
六、執行方式:
1.計畫書內容請依據「附件一:申請計畫書」書寫。
2.議題須與人文關懷、自然生態關懷相關,「社區參與」需為計畫主軸。
3.為突破個別組織空間、人力、資源與資訊有限的窘境,達到組織共學、資源互享、集體行動的目的,執行計劃內容需包含與在地社區組織或各NGOs夥伴的合作或結盟。
七、經費核銷:
1. 補助經費:每計畫補助最高40,000元為原則,將視計畫執行內容並評估實際需求核定補助經費。計劃核銷不限定補助科目,但承辦單位辦理核銷須依據提案計畫書中所編列之經費概算表。
2.承辦單位請於執行計畫結束後二週內,將成果報告(書面與電子檔)、請款明細表以及本會補助金額之原始支出憑證(抬頭: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統編:17152640)函送至本會辦理核銷事宜。
八、注意事項:
1. 全促會將與承辦單位簽定計畫執行備忘錄,承辦單位應按提案計畫內容執行計畫,如執行內容因特殊情況有所修改,承辦單位須事先告知全促會並獲同意後方得辦理。
2. 承辦單位計劃承辦人員如有異動,需即時告知全促會。
3. 主辦單位將優先考慮資助較缺乏財務資源的申請單位,及未曾接受其他單位資助的實驗計畫。
4. 全促會將於計劃結束後辦理成果交流分享會(預計於民國106年1月辦理),承辦單位須有代表參與,進行分享、交流與回顧檢討。
5.本計劃之補助件數與補助上限,將視應雲崗基金會最後之贊助總金額,保留調整之權利。
6.若因外界捐助減少丶全促會財務困難等因素,全促會得在每年六月告知終止次年之連續補助。
公告日期-民國 2016 年 6月 1 日